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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1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各县(市、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台州湾产业集聚区、台州经济开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提升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市消安委办整理制作系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益广告,分视频、语音和海报三类,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全方位开展宣传。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宣传时间

  2018年2月11日至3月3日。

  二、宣传内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益广告的视频、语音和海报。(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nwnZo61 密码:w4e6)

  三、宣传要求

  (一)视频宣传(30分)

  1、在本地电影院播放每部片子前面,至少播出1个以上下发的公益视频(抽查2家影院,每查到1 家未安排扣3分)。

  2、在本地电视台播放,每天不少于6次(播放次数未达到要求的扣5分)。

  3、将视频安排在楼宇电视和LED上播放,各地至少安排20处以上;安排1处超过20平方的大型LED(实地察看和看台帐结合,未达到要求的扣10分)。

  4、在本地最具响力的6大微信公众号尾部,播放公益视频(查微信公众号,每少1个扣1.5分)。

  (二)语音宣传(30分)

  1、安排在本地广播电台播放,每天不少于6次(播放次数达不到的扣10分)。

  2、对本地所有成员单位的固定电话,设置公益语音为电话彩铃(抽查2家单位,每发现1家未设置扣5分)。

  3、在主城区安排2辆宣传车巡回播放语音(每少1辆扣5分)。

  (三)海报宣传(20分)

  1、设计合适尺寸,在公交车候车停、学校和村居等张贴,不少于20处;超过3平方的大型海报,不少于3张(实地察看和看台帐结合,未达到要求的扣8分)。

  2、将海报安排在楼宇电视和LED上播放,各地至少安排20处以上;安排1处超过20平方的大型LED(实地察看和看台帐结合,未达到要求的扣6分)。

  3、在本地最具响力的6大微信公众号尾部,放置海报(查微信公众号1每少1个扣1分)。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用好宣传载体,造大舆论声势。

  (二)适时调整内容。部分县市规定燃放时间不同,请根据本地情况进行修改制作。

  (三)加强督查通报。市消安委将于2月底前后,组织人员到各地检查考核,扣分达到20分以上的,一律予以通报批评。

  (四)及时整理上报。各地请于3月5日前上报活动小结(800字以内)、宣传照片9张(要求为各种宣传场景)

  联系人:黄琛 13575899760 邮箱:tzsxa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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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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