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通知公告
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台州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乘用车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1-1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 受采购人委托,现就台州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乘用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具备本项目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FJDHTZ2018-C002

二、采购内容:

  1、标项一货物名称及数量:吉利新博瑞1.8TD+6AT尊贵型3辆,预算价为453000元;

  2、标项二货物名称及数量:别克全新2017款GL8商旅车25S舒适型5辆,预算价为1150000元;

  3、标项三货物名称及数量:全新帕萨特2017款330TSI DSG尊容版2辆,预算价为405000元。

三、交货期及地点: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交货地点为台州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1月18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发售地点:台州市椒江区云港小区13幢

  3、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购买标书时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备查):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d)投标人认为报名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9000 元;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 20000 元;第三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8000 元。

  2、交纳截止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两天前须电汇到达指定帐号

   户 名: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帐 ?号:512018938300015

   开户银行: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府大道支行

七、投标须知:

  1、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8年1月22日下午14时30分整;

    ?投标地点:台州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椒江区市府大道352号)。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月22日下午14时30分整;

  开标地点:台州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椒江区市府大道352号)。

九、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收到标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台州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应先生 ??联系电话:1815762277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15988987381

十一、采购(中标)公告发布媒体:台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tzgjjt.com/)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