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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新规推动市属国企薪酬及用工规范化管理
发布日期:2014-09-2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近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由市国资委牵头起草的《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薪酬和用工管理的意见》、《台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台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台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机构编制和用工管理办法》、《台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已正式出台。该五项制度是我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首次对国企负责人绩效考核、工资总额预算、用工以及职务消费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将对健全国企负责人薪酬分配及激励约束机制和用工管理起到重要作用,并为我市加强国资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政策依据。

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是中央、省和市委提出的关于国企改革重要内容之一。去年8月,我市市政府研究室、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以及市审计局等部门开展了市属国有企业近三年薪酬发放情况摸底调查,综合分析了全省各市薪酬管理情况,并提出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薪酬和人事管理的意见。

今年以来,在市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和重视下,我委上下将出台规范薪酬和用工管理的制度作为今年重点工作,自年初启动起草工作至正式出台,经过半年多时间的不懈努力,积极稳妥地推进制度出台。制度起草前期,我委各处室分赴各地开展专项调研,广泛收集资料,深入研究相关政策文件,并根据我市国企实际情况起草了各项规定。制度起草中期,我委广泛征求意见,一方面召集各处室人员,对制度的各项规定逐一进行评估,先后开展了近二十次的集中讨论,反复修改完善各项规定;另一方面,分组到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办、市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多次召开市级相关部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充分听取意见。制度审核出台期,我委在认真梳理吸收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不断对制度加以完善,充分考虑制度的政策性、操作性、国企性、公平性和激励性要求,形成符合台州市属国企实际情况的制度体系,并实现了制度的正式出台。

下一步,我委将依据制度的各项规定,采取扎实措施,稳步推进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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