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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属企业国资监管制度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3-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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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属企业: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属企业国资监管工作,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市属监管企业落实各项国资监管制度情况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市属企业、各集团所属企业各项国资监管制度落实情况。
二、检查内容
1、检查企业财务预决算、国有产权代表报告、重大财务事项报告、投资担保等制度执行情况。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等上级有关作风建设规定情况;执行《廉政准则》、《廉政从业规定》以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情况。
三、检查安排
检查时间为9月23日至10月2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企业对照相关国资监管制度做好自查工作,自查报告于9月18日前上报我委国资监管处。联系人:张美丽,联系电话:88208893,电子邮箱:gzwzml@163.com。
附件:市属企业国资监管制度专项检查自查表
台州市国资委
2013年9月10日
台国资〔2013〕41号监管制度专项检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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