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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市国资委出资企业领导后备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4-2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关于做好市国资委出资企业领导后备人员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出资企业党组织:

为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市国资委出资企业领导后备人员队伍(下称出资企业后备人员),更好地适应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市委有关规定要求,现就做好出资企业后备人员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一)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

(二)坚持备用结合,实行动态管理;

(三)服从工作大局,统一调配使用;

(四)出资人认可、群众认可、市场认可。

二、资格条件

(一)出资企业后备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搞好国有企业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有较好的职业信誉;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出资企业后备人员应具备的资格:

1、台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城市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社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台州市绿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台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中层以上人员或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市国资委其他出资企业班子成员或具有高级职称人员。

2、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三、推荐名额

台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城市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社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台州市绿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台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可各推荐2-3名,市国资委其他出资企业可各推荐1名。

四、推荐要求

(一)各出资企业党组织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结合本企业实际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市国资委党工委在综合考察后研究确定具体名单。

(二)各出资企业要以对党的事业、对企业的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抓好后备人员的推荐工作。推荐选拔后备人员,应充分发扬民主,广开推荐渠道,扩大选人视野,注意从各领域优秀人才中选拔。今后市国资委出资企业领导人员一般应在后备人员中选拔。

此次选拔推荐后备人员工作在5月中旬前完成,请各出资企业党组织将关于选拔后备人员的报告、《后备人员建议人选名册》、《后备人员登记表》和后备人员主要表现情况各一式二份,于425日前报送市国资委综合处。联系人:张达,联系电话:88206995E-mail:tzgzzd@163.com

 

附件:1、出资企业后备人员建议人选名册

2、出资企业后备人员登记表

 

 

 

                            2010年4月2   


附件1

出资企业后备人员建议人选名册

姓名

工作单位
及 职 务

性别

民族

籍贯

出生年月

入党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全日制教育

在职教育

专业
技术
职务

历任主要

   

培养

方向

备注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时间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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